山东教师招聘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选聘部分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简章【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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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成立于2019年3月,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青岛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规划为10000人。现根据学院办学与专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选聘部分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高水平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年龄要求:引进的教授,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副教授或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1.教授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1)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
(2)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且已结题并取得经鉴定的科研成果;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主要完成者或主持人),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署名前2名);
(4)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者或主持人),或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署名前2名)。
2.副教授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1)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能提出较有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
(2)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且已结题并取得经鉴定的科研成果;
(3)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主要完成者或主持人),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署名前3名);
(4)教学效果好,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署名前3名)。
3.高技能型人才
应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专业人才,能胜任专业教学工作,同时具有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全国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
(五)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或高校教学工作经历;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人才引进方式
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正式进入学院编制,全职在校工作。
引进的高水平或高技能人才按职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同时按国家、山东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另外给予安家费补贴、住房补贴(或安排教师公寓)、科研启动经费等优惠政策。
四、招聘数量和职位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