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教师。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条件及要求
详见附件《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必须服从组织分配;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区科技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660-3438663。
3.报名办法: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报到证、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明书、计生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大一吋免冠彩色照片5张,并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4.报名考务费:按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区劳动人事局和区科技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区招聘部门通知考生到区科技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小学英语教师考试科目为:英语(150分)、语文(40分)、教育学(30分)、心理学(30分),四科合卷总分2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笔试英语科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的,按岗位招聘名额依笔试四科合卷总分高低为序,以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的最后一个名额,若出现总分相同的,以英语科成绩高者优先;若总分及英语科成绩相同的,属师范类者优先)。面试不合格的所缺岗位名额不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应聘者的教态仪表、语言表达、说课水平等。
(五)体检
面试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所缺岗位名额不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文件执行。
(六)公示
笔试、面试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公示七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规定和政策办理。聘用人员须签订合同书,并要求从分配之日起,在安排的学校服务五年以上。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于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放弃。在介绍信开具后,没有按介绍信规定报到时限到单位报到上岗的视为放弃(所缺岗位名额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公办教师,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劳动人事局和区科技教育局负责解释。
区劳动人事局联系电话:0660-3436880
区科技教育局联系电话:0660-3438663
附件: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招聘 |
招聘 |
招聘岗 |
招聘 |
招聘 |
招 聘 条 件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业资格 |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科技教育局属下学校 |
小学英语教师 |
1001 |
12 |
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英语 |
应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
说明:1、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含2012年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2、往届毕业生指2013年前毕业的非在编在职人员。
3、报考人员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科技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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