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金沙县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221人】,2月1日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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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各单位申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毕人社复〔2020〕3号),金沙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计划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金沙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招聘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
4.部分职位限本县户籍(截至2020年1月9日户籍在金沙县)或本县生源(原为金沙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的人员)人员报考;
5.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0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0年1月9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至2020年1月9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至2020年1月9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六)截至2020年1月9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一)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二)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人员;
(十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于2020年1月9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jie.gov.cn/)、金沙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jinsha.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bjjie.gov.cn/)和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zbj.lm.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址:金沙县第四小学(金沙县鼓场街道长安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根据《简章》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自行下载《金沙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录入报名信息后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手写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并出示原件审核,其中1份要求贴在《报名表》上,另一份用于审核;
(2)《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2020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首页和本人信息页>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金沙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及《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规定追究资格审查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职位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放弃改报的,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上午12: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