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在12月18日-20日。
第一类考生,考试形式为面试,报考体育和信息技术岗位的,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在招聘计划数3倍(中小学语文岗位2倍,下同)及以内的,报名对象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面谈时间初定2019年12月18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复审时告知。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第二类考生,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报考体育和信息技术岗位的,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中小学语文岗位1:2,下同)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12月18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复审时告知。
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括说课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实践水平和技能技巧。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成绩4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无专业技能测试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有专业技能测试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入编手续(具有正式事业编制),并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市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7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舟山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