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区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13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南岸区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不包含独立学院、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20年应届师范毕业生;
3.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毕业生可放宽至校级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②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全国性师范生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4.202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大学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师范大学全日制统招生;
5.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可放宽至专业类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须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各省级体育运动专业队2020年退役运动员也可报考体育岗位;
7.考生须学业成绩优秀,大学就读期间专业成绩必修课无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从报名前一天起算);
4.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所填报岗位学科相符),考生应在2020年7月2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
1.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且符合QS发布的2019年世界大学前600位高校2020年全日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研究生,或QS发布的2019年世界大学前200位高校2020年全日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本科生,其毕业时间须在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期间,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20年7月2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重庆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10:30-12:00,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就业指导中心。
西南大学现场招聘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上午9:00-10:00;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报名当天即进行考试考核。重庆师范大学考点已完成招聘的岗位,西南大学考点不再招聘。根据招聘进度,剩余岗位变化情况将于报名前一天公布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栏目和下一考点高校就业信息网站上,请及时关注。
2.报名方式:采取到指定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提前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准备好相关资料,报名时提交给应聘学校。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3.属重庆市南岸区籍2020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均须参加本次考试,如果有符合所学专业的对口岗位,可以报考对口岗位,如果没有所学专业的对口岗位或者不愿意报考对口岗位的,则统一报考“南岸区公费师范生岗位”。若取得报考对口岗位的聘用资格,则按报考学校聘用;若未取得报考对口岗位的聘用资格或报考“南岸区公费师范生岗位”的,2020年毕业回南岸区安置工作时,按本次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本次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生在校学业(必修课)成绩(折算成百分制)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时间初定于2020年8月。南岸区不再专门组织针对2020年毕业的南岸籍公费师范生的考核招聘。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荐书1份、《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审查。自荐书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按要求应具备教师资格的在报名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在2020年7月21日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公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公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
专业审核有关事项,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三)考试考核
报名当天即进行现场考试考核。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的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1.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可采取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口头答辩、三笔字水平测试、技能实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测试要求以报名现场公布为准。
2.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对未达到1:5的岗位,按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低不得低于1:2的比例,其中,属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可采取说课、试讲、特长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