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七、公示及聘用
(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建德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建德市面向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聘用意向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协议的,视作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于2020年7月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适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聘用后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适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不再续聘。
(四)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建德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八、引进政策
(一)给予专项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安家补助
补助经费分三年到位。
(二)给予专项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生活补贴
(三)其他招引教育人才奖励政策
对入选国家、省、杭州市“万人计划”的人选,在上级奖励或补助基础上,我市分别给予杰出人才每人100万元奖励;给予教学名师每人50万元奖励;对符合杭州市B类、C类、D类人才认定条件的人选到我市,经认定后,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额度奖励;对新引进B、C、D、E类和一类、二类人才在本市首次购买住宅分别给予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25万元、15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九、招聘优秀教师
(一)荣获“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二)辅导学生多次获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竞赛等三等奖及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有意向者欢迎咨询,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71)64735807,邮箱:339130491@qq.com。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
咨询电话:(0571)64735807
附件: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面向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建德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