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音乐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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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音乐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系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厅级。学院为全日制本科院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教学科研及艺术创作表演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共5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8月30日前,且能在2020年8月底前到岗并办理入职手续。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我院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符合学院引进人才政策的,经学院研究后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24: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请到浙江音乐学院官网(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岗位代码及要求参见附件1)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rsc@zjcm.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未按格式填写、不发送到指定邮箱、仅发送报名表不报岗位代码或报多个岗位代码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12月20日左右在学院主页公告栏进行公布,应聘者可自行查询。
本次招聘的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纸质稿、身份证、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暂提供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近期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盖章确认)、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以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