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大学招聘事业性质幼儿园教师公告【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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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录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性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浙江大学事业性质幼儿园教师5名。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1.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幼儿园教师
①具有三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2月5日后出生);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指1979年12月5日后出生)。
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
2.符合以下条件的2020届应届硕士毕业生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定向、非委培,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能够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截至2020年8月20日报到前);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2月5日后出生)。
②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要求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幼教事业,有良好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作要求)。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http://ehr.zju.edu.cn)。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5日止。应聘人员请登陆网站点击应聘(点击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2.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之前,应聘人员应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考试。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非定向、非委培),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