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招聘教师简章【300名】
为全面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于田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根据地委、行署教育工作会议的安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其中:学前教育阶段教师60名:小学阶段教师200名;初中阶段教师100名。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疆外各省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内地全日制应往届普通大中专师范类院校高校毕业生;
3.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普通话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并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4.性别、民族不限,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报到时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体检健康证明(肾功、血常规、尿常规、肝功等);
6.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政治思想审查合格,无宗教信仰,热爱教育事业的人员;
7.报名、报到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三)学历要求
1.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中专必须是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2.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要求
详见《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五)普通话要求
报考语文专业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业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2019年9月前于田自主招聘教师或已解聘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过法律制裁,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工资待遇标准
扣除“五险一金”后,研究生学历每月实发工资4780元左右,本科学历每月实发工资4650元左右,大专学历4600元左右,中专学历4500元左右。
三、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主要程序为: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生根据教育局所提供的岗位,选择应聘岗位,现场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面试:工作人员通过提问与交流的方式,对应聘考生的政治思想状况、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进行面试考核。
(三)签订聘用合同:工作人员与符合要求的应聘考生现场签订为期三年的教师聘用合同。自主招聘教师报到后,由县教育局安排岗前培训、生活安顿等事宜。
四、其他要求
(一)招聘自主招聘教师的优惠政策严格按照附件执行。
(二)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三年合同期内,县教育局及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招聘的教师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在此期间,招聘教师享受应有的待遇,通过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并被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入编手续,对三年合同期内仍未入编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续聘或解聘。
(三)报名
1.招聘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2.本地考生符合条件者可在于田县教育局现场报名,外地考生可以在疆内外招聘组处进行报名,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考附件1。
3.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认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因个人原因将相关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4.疆内外报名人员报考岗位可参考岗位设置表(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