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11月29日)。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潜质。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复试人员名单在11月28日20点可登陆“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综合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项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于11月29日下午16:00后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成绩。
(四)体检。对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复试主考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复试主考评分仍相同的,则按平均学分绩点高低确定名次。
招聘单位将于11月29日下午17:00时,现场收取参加体检人员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双方签订临时协议。参加体检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招聘单位经研究,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招聘单位经研究,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录用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凡成功应聘本区教师岗位的,均视为服从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分配。如有违背承诺出现放弃入职资格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将被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五)应聘人员在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谨慎考虑,一旦签约,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不再接受解约申请。在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违约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应聘人员单方面承担。
(六)为便于管理,非佛山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佛山市。
联系人:杜老师,电话:0757-87618848
李老师,电话:0757-87388217
吴老师,电话:0757-87701328
网站技术人员:吴工;电话:18929903878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2019年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佛山市三水区2019年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报名.doc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