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贵阳市南明区选拔中小学教师公告【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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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兰明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为贵阳南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现因我公司发展需要,需在南明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中选拔一批有教学经验的“员额制”教师,派遣到南明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待遇从优。
一、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拔工作按照公布选拔简章、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试教、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的程序进行。
二、选拔名额
本次共计划选拔中小学教师200名。具体选拔情况详见《贵阳兰明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选拔中小学“员额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拔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往届毕业生,截止2019年10月31日在南明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非在编教师(劳务派遣合同签定时间在2018年10月31日以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学校除外)。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选拔教师岗位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在南明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以上(劳务派遣合同签定时间在2018年10月31日以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9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选拔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四、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18日(4天)。
报名网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253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8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贵阳兰明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网上审核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8日17:00。
截止11月18日12: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11月18日16: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在11月1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2月2日9:00至12月4日16:00期间,登录网站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等选拔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考试范围见《贵阳兰明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选拔中小学“员额制”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见附件3),笔试卷面分值150分。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已加盖户籍专用章的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我公司将在微信公众号“微南明”上公布“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最低分数线)和笔试成绩。
六、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进入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选拔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在微信公众号“微南明”上公布。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示例见附件2,需附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以证明具备1年以上的教师工作经历);
6.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