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赴高校设点招聘教师公告【1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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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赴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就业人员及2018年、2019年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学科)需求
具体见附表1、2。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聘用,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8年10月2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岁以下(1978年10月25日后出生)。
(四)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除此之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30%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五)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形式。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2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为网络报名时间;10月28日上午9:00-12:00时,为设点公开招聘高校现场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条件选取招聘学校和岗位(学科),通过招聘学校电子邮箱提交电子资料进行报名(10月24日、25日)或现场提交纸质资料进行报名(10月28日),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简历1份;
4.获奖证书、资历资格等证明材料。
招聘学校收取报名资料、面谈及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情况择优遴选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内容和形式由招聘学校自定。招聘学校该环节面试完成后,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在初试合格(初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人员中择优推荐人员进入复试环节。如果推荐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岗位推荐比例人数,则该岗位不开考或按比例递减指标。所有参加招聘学校按岗位(学科)类别分别进行组团招聘。经初试且招聘单位确认同意推荐,参加复试的每位报考人员,最多可选择组团内的两所学校填报志愿。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面试总分(即复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面试初试、复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两个环节的面试完成后,在面试总分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数(2n+1):1的比例{即笔试人选数=(招聘岗位数×2)+1}推荐人员参加笔试(属组团招聘的,以组团内同类招聘岗位数计算,如高中学校语文组团招聘8名教师的,则按面试成绩排序推荐17名报考者参加笔试)。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人员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