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2019年教师招聘通知,报名时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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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宝清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详见《宝清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为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为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户籍、性别及其他资格条件,详情以招聘计划表为准。本次招聘所有专业设置均参照《2019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确定。
我县在编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信访条例》的信访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宝清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baoqing.gov.cn/)以及微看宝清微信平台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2日
2.报名地点:宝清县民生大厦四楼408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3)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县域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
(8)本次招聘考试设置专门岗位招聘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乡镇岗位)。报名时需持“项目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5)、公益性岗位就业劳动合同。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报考“项目生”岗位。
(9)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考生需提供劳动合同、原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农村工作经历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考生,需要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4.考务费用:笔试每科收费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体检费用以实际发生费为准。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31日—11月1日
地点:宝清县民生大厦四楼408室
6.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材料复印件纸张要求A4规格。
(2)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