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专任教师实施方案
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解决第三高级中学师资力量短缺问题,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5人,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相关规定及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计划(15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3人。(详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一表本科生。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为端正;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同。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受行政处罚拘留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宝清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11月28日起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平台发布公告,同时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12月3日,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篮球竞赛馆。
2.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③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到证。
⑤《宝清县2017年高中专任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⑥近期同版一寸蓝色免冠照片3张。
3.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
4.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成绩须在学年前30%,或大学四年获得过一次及以上奖学金(以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和证明为准)
(三)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初选,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试人员,急需学科可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电话通知符合考试条件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签写《考生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依据现场报名情况,考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和政审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及政审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各学科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六)公示和试用期。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各学科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宝清县教育局分配具体工作岗位,聘任的往届毕业生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3月进入工作岗位;聘任的2018届毕业生需与县教育局及所在院校签订三方协议,待其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9月进入工作岗位。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由用人单位具体考核,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管理及待遇
1.被聘人员必须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出本系统,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2.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教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招聘顺利实施,成立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发(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宏利(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李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崔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兴华(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刘永峰(县财政局局长)
张永恒(县教育局局长)
蔡云龙: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孙清焱: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文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办主任
王冬燕: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考试报名和相关考务等具体工作。咨询电话:0469-5434793
八、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1:宝清县2017年高中专任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宝清县教育局公开招聘高中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