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与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先笔试、资格审查,后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分两科,满分各100分,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题。不限专业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成及占比: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限制专业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成及占比: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笔试时长为150分钟;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审查: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审查人选。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体检及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分配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要求所有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人社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宝清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宝清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5: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