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考比例
考试名额与实际报考人数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相应减少聘用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需形成竞争。
(三)现场测试
现场测试采取初试和试讲两个步骤进行,成绩当场公布。
1.初试
(1)结构化面试(除体育外其他岗位考生参加)
结构化面试同场次报考者派代表,在不少于两套的面试考题中抽取一套试题作为本场次试题,本场次报考者依抽签顺序作答,考官组根据报考者答题情况参考试题考察要点打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每一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试讲;“双一流”高校毕业生、“211”院校毕业生、国家免费师范生、在海南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直接进入试讲。已取得试讲资格报考者放弃试讲的,依结构化面试成绩递补。
(2)技能测试(体育岗位考生参加)
初中体育岗位考生参加排球专项测试,考生依抽签顺序进行测试,考官组根据考生测试情况进行打分,男女考生评分标准相同。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以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试讲。
2.试讲。同级别同科目岗位试讲者在不少于两套的试讲考题中抽取一套作为本级别科目试讲题,参加试讲者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时间,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
3.现场测试的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报考者候考期间需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除体育外其他岗位考生
总成绩=试讲成绩
2.体育岗位考生
总成绩=技能测试×60%+试讲成绩×40%
(五)成绩公布
试讲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初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无初试成绩的,优先录取第2、3类人员)。
(六)递补规则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用人单位组成专门考察小组,对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及聘后待遇
(一)根据总成绩及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海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中学教师聘用人员不纳入聘用单位编制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参照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进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凡新进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并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离开海南区教育系统工作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未提交本人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由区纪委监委负责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473-4021232。
八、注意事项
1.报名详情请登陆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ainanqu.gov.cn 。考试相关信息请随时查看海南区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
2.为强化报考人员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此次考试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负责培训。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海南区公开招聘中学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