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教师招聘 牡丹江宁安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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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安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宁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安市教育体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校教师3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19年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附件1)。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宁安一中和宁安朝中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宁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含)周岁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时限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6、具备岗位相关专业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匹配;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宁安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按当年所签订合同执行(即服务期未满不允许单方面违约);
8、符合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执行。现场报名结束后,需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加分政策有关时限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及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回避制度
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dj.gov.cn/)和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ing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条件、考试办法等内容,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宁安市教育体育局106室(宁安市通江路西384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2019年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两份,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取得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版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交方为有效。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一并进行,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复核。在资格审查出现异议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须再次进行资格确认。
5、岗位调剂
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和少数特殊专业达不到3:1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报原招聘方案审核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经原招聘方案审核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由宁安市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
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如果同一学科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可以进行调剂,调剂岗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考生申请调剂岗位阶段;二是资格确认阶段,调剂结果统一在网上公布。
6、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宁安市教育体育局106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同时缴纳考试费用90元,未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聘用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咨询电话:0453-7683842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1位数(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拟定于10月,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均以百分计、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60分钟;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范围:
宁安一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历史、政治、化学为普通高中现行教材内容。
宁安市朝鲜族中学:历史、地理、日语、朝文、心理学为普通初中现行教材内容,朝文专业科目需要用朝鲜语进行答卷。体育为本学科相关知识。
宁安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为本学科相关知识,幼儿教师为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特殊情况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根据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信息,按照报名时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环节再次进行复核,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岗位,采取试讲和术科测试,试讲和术科测试成绩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和手语,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报考朝鲜族中学岗位,需双语(汉语和朝鲜语)教学。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计算方法,将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合成应聘者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将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考核体检
1、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时,由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函询、出具鉴定、政审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复查其资格条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考核结果,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和教体局共同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予复检的项目体检结束后不再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单位。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八、纪律要求
1、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宁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宁安市教体局纪检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2、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0453-7683842
监督举报电话:0453-7684520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2019年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xls
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