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吉林松原前郭县城区学校选拔农村教师实施方案【75人】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全天)
欢迎加入吉林教师考编群,群号:451973814,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为了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增强教师调配的科学性,提高教师调配的透明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前郭县农村教师进城量化积分管理办法》,进一步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缓解城内学校师资紧缺的现状,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县域内农村中小学通过量化积分的办法,选拔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选拔的原则。依据学校编制情况和学科实际需求,在报考岗位、报考学段相对应的情况下,对中小学教师进城采取量化积分办法进行选拔确定。实行百分制,考试积分占50%、奖励积分占40%、考核积分占10%。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工作。做到“四个公开”,即:“政策规定和程序公开,竞聘岗位条件数额公开,积分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教职工监督。
3.坚持正向激励的原则。牢固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潜心教书育人。
二、报考岗位
2019年前郭县城区学校选拔农村教师共设75个岗位。
(一)小学教师(54名)
前郭县实验小学11名,前郭镇中心校4名,前郭县哈萨尔路小学14名,前郭县富宸小学20名,前郭县蒙古族实验小学5名。
(二)初中教师(20名)
前郭县第一中学6名,前郭县第三中学8名,前郭县蒙古族中学(初中部)6名。
(三)高中教师(1名)
前郭县第五中学1名。
岗位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2019年前郭县城区学校选拔农村教师岗位明细表》。
三、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前郭县教育局所属乡镇中小学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一线任课教师(借调教师、人才市场教师、2014级省属免费师范生可以报考)。教委合同制教师、工勤人员、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试用期未满人员不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一线教学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以纪检组审核为准),必须在处分期满后方可报考。
6.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7.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小学应具有全日制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8.所学(教)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四、积分办法
(一)考试积分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占80%,教学理论占20%。
本次公开选拔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学科岗位。
(二)奖励积分(该项封顶100分,计入总分40分)
1.在符合教龄年限的前提下,每年奖励0.5分。
2.近五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年奖励1分。
3.近五年来,教师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一次奖励1分。
4.服从组织分配,到新疆支教一年以上奖励5分,到西藏支教一年以上奖励15分。
5.在偏远学校(乌兰傲都乡中小学、浩特芒哈乡中小学、东三家子乡中小学、查干花学校、查干花镇中小学、小城子学校、穆家学校)任教每1年奖励1分;在上述偏远乡(镇)学校所辖村小任教每1年奖励1.5分(与前一项不重复积分);在其它乡(镇)村小任教每1年奖励0.5分。
6.由各级组织表彰获得相应荣誉的:
(1)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各级组织表彰的综合性荣誉,如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特岗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最美教师(最美乡村教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各级政府授予的高级专家或学科带头人等。国家级(含教育部)奖励10分,省级(含教育厅)奖励8分,市级(含市教育局)奖励6分,县级(含县教育局)奖励4分。每一年度获得的不同级别的同一荣誉称号,只取最高荣誉,不重复奖励。
(2)近五年来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单项荣誉。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三八红旗手(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干部、教学精英、十佳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各级学科带头人、各级骨干教师、各级骨干班主任、各级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国家级(含教育部)奖励10分,省级(含教育厅)奖励8分,市级(含市教育局)奖励6分,县级(含县教育局)奖励4分。获得十佳教师荣誉称号的执行对应获奖级别的上一级奖励标准(如:县级十佳教师按市级荣誉奖励6分);获得不同级别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学名师只取最高荣誉级别,不重复奖励。
(3)取得荣誉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以荣誉证书、表彰文件或通报为准)。
(三)考核积分(计入总分10分)
1.考核对象
奖励积分和考试积分结束后,根据积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2.考核内容
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明确考核内容,制定考核细则,并按照百分制实施量化打分。
3.考核方式
采取民主测评和综合评价两种方式。并且,民主测评和综合评价成绩各占该项总成绩的50%。
(1)民主测评。由申请人所在学校领导及群众利用民主测评表给每位考核对象打分,并按中层以上领导打分占60%、全体教师打分占40%的比例计入该项成绩。
(2)综合评价。由考核组根据教师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打分。考核组综合评价打分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并对所评分数负责,由考核组组长和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