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长岭县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教师招聘公告【83人】
为满足长岭县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全县共涉及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46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2000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8年6月2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含在读非201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18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未取得所在机关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2018年长岭县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收费现场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8:30至7月4日5:00。
报名地点:长岭县就业局一楼大厅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带有院校和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和学生证,近期彩色正装小二寸照片4张。(机关及事业在编人员报名的,应一并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收费标准:85元/人;
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领取《准考证》:报名时请注意相关提示。
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通过审核、缴费成功后,需递交入伍及退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网站为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招聘考试
2018年长岭县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长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各职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考生自备考试用品)
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8年长岭县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复习范围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及解剖学。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折算后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查询
1.笔试成绩在报名现场处张贴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笔试成绩;
2.考生也可以通过电话查询笔试成绩;
3.进入面试的考生由长岭县人社部门电话通知考生,务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由长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人社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公示期前,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不再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一)政策咨询电话
详见《2018年长岭县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长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8—7232112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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