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黔江区教育事业单位定向考核招聘教师【80人】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8日上午9:00至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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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定向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黔江区2019年定向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即1983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自愿在黔江区服务5年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黔江区教委3301室(黔江区正阳街道新城公共服务中心3号楼3楼)。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黔江区2019年定向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公费师范生协议或全科教师协议或特岗教师协议。
本次招聘接受委托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内应详细写明委托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委托书外均需查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考核时间:2019年8月18日上午9:00至11:00。
3.考核地点:黔江区育才中学校。
4.总成绩计算方式: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黔江籍公费师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
(2)全科教师总成绩=大学综合成绩x50%+笔试成绩x50%。
(3)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总成绩=大学综合成绩x50%+笔试成绩x50%。
(4)特岗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