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七台河引进中小学教师公告【31人】
报名时间:8月5日至8月12日
为了促进我市教育发展,经市人才领导工作小组同意,教育系统直属学校2019年计划引进中小学教师31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范围
1.教育部确认的“985工程”院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高考均为一批次A段,不含定向、委托培养);
2.全日制高等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高考录取在二批次A段及以上);
3.“211工程”院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
5.黑龙江省内高等院校和七台河籍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高考为二批A段)。
二、引进计划
2019年教育系统直属学校人才引进中小学教师31人:
高中7人:语文1人、生物1人、政治2人、
历史1人、地理2人
初中18人:语文1人、数学4人、英语6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历史2人、地理1人
小学6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
三、人才引进办法
(一)操作流程及基本要求
1.发布公告
2.组织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身体健康,取得引进范围要求的毕业证;
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
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职从教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学历不做要求,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按从教层次申报相同或向下层次岗位)。
符合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按所学专业申报、非师范类毕业生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业申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七台河市域内在编人员不允许申报。
(2)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高考录取批次证明(高校档案馆的新生录取名单等能证明录取批次的材料。)、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在职教师需另提供职称证、在职证明;1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5日至8月12日。
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和需提交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qthjyjrsk@126.com。
现场报名:七台河市教育局307教师工作科,提交所需资料。
联系电话:0464-8264951联系人:路老师
3.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有关材料),依据审查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复审。市教育局将初审情况及相关审查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
(二)考试方式
人才引进教师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分高中、初中(含小学岗位)二组,分别采用高中、初中现行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教师备课30分钟,讲课20分钟。评委根据教师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教师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按照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8月15日7:30田家炳中学初中部
(四)体检、考察审档及审签
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自行到三甲医院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对拟引进人才进行组织考察、审核档案。
综合以上情况起草引进人才落编请示文件,报市人才办,领导签批后,到相关部门办理编制、工资等方面手续。
四、分配管理及待遇
按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对引进人员进行分配,引进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三方协议(一式三份),保证在本系统工作十年以上方可提出调动申请,核定编制,工资纳入财政统发。服务期未满违约的,一次性缴纳违约金5万元。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落实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引进由教育部确认的“985工程”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高考均为一批次A段录取,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贴;硕士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
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
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
引进“211”工程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
引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
引进黑龙江省内高等院校和七台河籍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二批次A段,直接落实事业编制,不享受津贴待遇。
引进特殊岗位或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但不享受津贴待遇。
其他政策详见中共七台河市委、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七发〔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