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拟定150分钟,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不指定范围或参考书目。笔试内容分两部分:(1)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等;(2)教师职业能力测验,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主要考察应聘者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或考试中心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3、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本人及户主户口页、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考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讲课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讲课时间拟定8分钟,同一岗位面试题目相同,具体面试细则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和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由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格的高校或考试中心确定讲课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各岗位面试指定课本确定后,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6、面试打分。面试评委7名组成,按照评分细则对面试考生综合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7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8、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拟进入体检人员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9、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县人社局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按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大名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大名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程序的时间安排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未尽事宜由大名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有权对各环节起止时间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310—6586125(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12388(大名县监察委)
2019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