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和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过程中,因没有实现招聘计划,现需要补充招聘。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公开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公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限曲周户籍;
4.招聘对象为取得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7.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30名,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曲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公开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月23日、24日,26日—28日共5个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曲周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法院对面)。
考生参加资格初审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1)《曲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或从政府网站下载),蓝底小二寸近期免冠照6张;
(2)本人户口本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人学历证书;
(4)就业报到证(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5)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交报名考务费100元。于2018年3月14日—15日带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要求: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开考比例。
各岗位应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并通知报名考生。
4.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含报考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共一张试卷,两部分内容分值各50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上午
9:00—11:00,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名额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设4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45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018年3月28日在“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和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3月29日至3月30日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
5.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说课,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公布。
(3)面试组织。面试实行入闱管理,采取现场说课、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曲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6.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出现成绩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递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7.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 “三龄两历一身份”,主要对考生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8.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9.选择聘用学校。
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总成绩分别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自己的聘用学校。
10.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学校及县教育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就业、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内约定在本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
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8858931
(六)监督电话:
曲周县监察委:0310-8858505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