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涉县事业单位岗位缺编情况和各单位人才需求,按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邯人社字﹝2017﹞97号)、《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邯人社﹝2016﹞74号)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决定公开招聘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其中全额事业综合类工作人员13名,中小学教师100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与要求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③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15日);
④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合格标准);
⑤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条件。
2、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①现役军人;
②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③未满最低基层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④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不得应聘人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失信被执行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招聘岗位的条件和相关说明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2017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类)》、《2017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报考人员必须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人事(学籍)档案、就业报到证等材料最迟截至到2018年8月30日前,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相一致。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4、新聘用到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相应行业或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19日,在县人社局网站(www.918rc.com)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与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于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报名。报考人员从人社局网站(www.918rc.com)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表类,填写好后按照公布的岗位及条件报名。初审合格后,须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报名与资格审查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材料:必要的学历(毕业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已在涉县人社局存放的除外)、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协议书、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蓝底照片6张等资料。
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材料:身份证、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内容)、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蓝底照片6张等资料。
已就业人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
报考中小学教师类人员须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所学师范类专业报考相应学段教师岗位,且须在2018年8月30日前须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报考岗位的已缴费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4、笔试
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到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在涉县第一中学进行,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类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公共基础、教育类常识等内容)。
本次招聘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使用同一套笔试题本笔试的所有人员的有效平均分数。考生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018年1月7日在人社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