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招聘教师公告【180人】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全旗教育事业快速、均衡发展,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通过政府购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方式公开招聘教师180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计划内招聘的原则
(二)严格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教师180名
(一)中学教师49名
1.蒙语授课初中教师6名。其中:蒙语文1名、数学2名、物理1名、政治1名、历史1名。
2.汉语授课高中教师4名。其中:语文2名、政治1名、地理1名。
3.汉语授课初中教师29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9名、计算机2名、地理1名、历史1名、体育2名、英语4名、政治2名、生物2名、美术1名。
4.职业高中教师10名。其中:数学2名(汉授)、历史1名(汉授)、汽车与维修1名(汉授)、会计1名(汉授)、音乐1名(汉授乐理)、畜牧兽医1名(汉授)、草原科学1名(蒙汉兼通)、舞蹈1名(蒙汉兼通)、博克1名(蒙汉兼通)。
(二)小学教师69名
1.汉语授课小学教师61名。其中:语文24名、数学11名、英语6名、科学4名、音乐3名、体育4名、信息技术1名、美术3名、心理健康2名、足球教练2名、舞蹈1名。
2.蒙语授课小学教师8名。其中:蒙语文3名、数学1名、足球教练1名、科学1名、舞蹈2名。
(三)幼儿园教师62名
1.汉语授课幼儿园教师56名。其中:幼儿园教师52名,足球教练4名。
2.蒙语授课幼儿园教师6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表达流利,能胜任学校教学工作。
(三)报考汉语授课中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汽车与维修专业专科以上),专业对口(含双学位,下同),户籍不限。
(四)报考蒙语授课中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博克专业专科以上),专业对口,限鄂尔多斯市户籍(含职业学校蒙汉兼通教师)。
(五)报考汉语授课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户籍不限;鄂托克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六)报考蒙语授课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限鄂尔多斯市户籍。
(七)报考幼儿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院校毕业且专业对口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统招的全日制艺术类院校毕业的音乐、舞蹈和美术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毕业生。
以上均限鄂托克旗户籍。
(八)考生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是鄂托克旗公职人员,可不受户口限制;随军家属报考可不受户口限制。
(九)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3年及以上的国家统招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不受户口限制(须持有旗教体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十)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鄂府办函〔2016〕13号)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及体校毕业生(限2002年前为鄂托克旗户籍且现仍为我旗户籍)可以不受年龄、专业限制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且不占所报考岗位录取指标。
(十一)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2001年7月1日至1983年7月30日)之间;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0周岁(出生日期:2001年7月1日-1988年7月30日)之间,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3年及以上的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截止1983年7月30日)。
(十二)考生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教心学合格证及合格的普通话证书。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工作一年后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并予以正式聘用,若未取得,继续以试用期聘用。若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十三)户籍迁入我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其他必备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在该方案发布之日前。
(十四)参照《鄂托克旗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和《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确定专业是否对口。
(十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中、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辞退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历次公开招募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活动的。
5.已被鄂托克旗聘用的各学段正式教师的(含历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
四、招聘考试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鄂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旗级机关网站-人社局(http://www.eq.gov.cn/zwgk_97654/zzjg_97678/zfbm2016/zzjgrsj/)(以下简称“旗人社局网站”)、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旗人社局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人社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笔试、面试、体检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下午5:30。审核截止时间:2019年8月7日下午5:30。
2.应聘人员登陆旗人社局网站-工作动态栏目,点击【鄂托克旗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鄂托克旗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信息,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有两个以上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所填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信息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参加鄂托克旗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和《参加鄂托克旗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本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7.音乐、美术、舞蹈专业考生只可在中小学所需相应学科和幼儿教师中选报一项。
8.同一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考计划数,被调整或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