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贵港平南县招聘基层幼儿园教师公告【108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16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幼儿园教师10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即在1983年7月16日至2001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具体招聘见《2019年平南县公开招聘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六)我县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参加2019年平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通过面试已获得考核资格的人员不得报考,如发现上述人员参加招聘,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方式
(一)免笔试招聘岗位
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数比例不达1:3的岗位,经县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面试;但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5的岗位,要先进行笔试筛选,再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笔试面试招聘岗位
报考城区街道幼儿园岗位的人员先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程序。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县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笔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平南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材料
(1)《2019年平南县公开招聘基层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并亲笔签名。
(2)身份证、学历证、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2019年已通过现场确认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
(3)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报名招聘的还需要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结束当天在现场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统计情况。
笔试和面试公告在贵港人事人才网(http://gg.gxrc.com)及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另行发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2.笔试科目:教育心理学、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当日在教育局公布。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张榜公布。
4.每个面试考场的考官由7人(其中主考官1人)组成,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面试前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5.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六)确定考核人选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情形:
1.笔试面试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
2.免笔试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考核: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5高校→211高校→普通院校)→在职本科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职大专毕业生。学历相同的,“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七)考核
进入考核人选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从缺额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
(八)体检
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缺额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核、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后办理实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2.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聘用服务期最低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聘用人员不准调离聘用岗位。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所有应聘人员不收取报名费,但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行负担。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19年平南县基层幼儿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南县教育局招聘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775-7861177
附件:
1. 2019年平南县公开招聘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 2019年平南县公开招聘基层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019年平南县基层幼儿园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