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年薪制教师简章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100名小学年薪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年薪制教师的性质
年薪制教师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属于企业化用工。录用人员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签订派遣合同并与服务的学校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实行合同管理。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师范类)并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江苏省户籍,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二本及以上毕业生(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2017年10月份代课教师名册内,且目前仍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代课的老师,放宽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或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限定专业对口,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师范类。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限定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均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五)《2018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年薪制教师首期派遣服务学校及岗位数量简介表》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的服务岗位和人数
详见《2018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年薪制教师首期派遣服务学校及岗位数量简介表》。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全天、5月8日全天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时间:2018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地点:昆山开发区青阳港学校(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巷路100号)。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现场确认时,须带好打印的《报名表》,并附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写好岗位代码和姓名),同时需按以下类别及顺序带好所要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1)应届毕业生应出示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同)、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好本人姓名)、教师资格证(或证明)。
(2)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昆山户籍往届毕业生应出示户籍证明、身份证、报到证(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3)归国留学人员应出示户籍证明、身份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果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的相关手续。
(4)社会在职人员应出示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未提供原件者视同不符合报名资格。
(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前往,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3)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18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年薪制教师首期派遣服务学校及岗位数量简介表》。现场资格确认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按本简章的规定补报其他岗位。
(4)江苏省户籍(在江苏省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江苏省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8日。
(5)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6)经现场确认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试费10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免缴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