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黄山屯溪区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12名】
报名时间:7月1日9:00至7月5日16:00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7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9年度屯溪区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19年屯溪区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2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2019年6月24日起同时在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txq.gov.cn/)、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97/0/page_1.html)、屯溪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91/0/page_1.html)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日9:00至7月5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屯溪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6日17: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6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7日12:00前改报。
(三)确认缴费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8日16: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9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26号名人大厦三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报名阶段每天17:00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截至当日各岗位报名情况,数据更新于7月4日17时停止。报名缴费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信息公开网站统一公布各岗位最终缴费人数。
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2日10: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屯溪区教育局应于7月12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2019年屯溪区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学科专业知识》科目范围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7日上午8:00—9:30《教育综合知识》10:10—12:10《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4日9: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9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到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2596311)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五)现场资格复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
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至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正在办理的,可凭发证单位出具的“已具备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拟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2)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及资格复审具体相关信息于笔试结束后,另行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确定后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屯溪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咨询电话:0559-2596226(区教育局办公室)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559-2596311(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报名系统技术事项咨询电话:0559-2359197(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133(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9年度屯溪区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xlsx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屯溪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