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
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7月5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教师岗位和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面试采取试讲、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班级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试讲(15分钟)。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教学技能、专业知识水平。试讲指定教材和章节,同一专业测试相同内容。现场提供教材,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
(二)面试答辩(5分钟)。采取试讲结束后当场由考官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结构化面试(15分钟)。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结构化面试采取考生现场对试卷上的问题进行审题及回答的方式进行,审题时间和回答时间合计不超过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
(四)专业技能测试(6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采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不超过60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结束后,教师岗位和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按照试讲占60%、面试答辩占40%计算出面试总成绩,班级辅导员岗位按照结构化面试的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按照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试讲、面试答辩、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教师岗位和班级辅导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和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按照面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市技师学院网站(www.jnjsxy.com)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咨询电话:0537-2346964
附件1:2019年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济宁市技师学院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