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7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济宁市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济宁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区教育和体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区教育和体育局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1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7月22日9:00-7月2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区教育和体育局初审后,于7月11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6号(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312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未取消或核减计划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