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梁山县生源或在梁山县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经组织部门推荐的我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报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2011年9月26日以后服役期满退伍,并在梁山县接收安置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政策。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梁山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0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报名网站:梁山政府网(http://www.liang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教体局、卫健局分别负责教体系统、卫健系统岗位资格初审工作,人社局负责县直(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1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7月22日9:00—7月2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10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梁山县人民北路东段)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要在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残疾人定向岗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不再调剂。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梁山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体局、卫健局分别负责教体系统、卫健系统岗位资格审查工作,人社局负责县直(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审查工作。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身份证、《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2019年7月5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进入面试的,除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出具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和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5)限梁山户籍岗位及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
综合类、卫生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二)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面试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综合类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反应应变和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岗位采用模拟讲课。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等。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还将增加技能展示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卫生类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综合类、教育类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省级优秀毕业生、学历层次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卫生类按照执业证优先、笔试成绩高低、省级优秀毕业生、学历层次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考察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县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解聘)、借调和调动手续。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的,责任自负;并及时了解梁山政府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技术咨询电话:13355130910
综合类:13355130910
教育类:0537-7368759
卫生类:0537-7322703
附件:
1、2019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点击下载).xls
2、2019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点击下载).doc
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