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教学教研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教研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㈠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㈡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职位和招聘对象
详见《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㈡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㈣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㈤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4月19日。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㈠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招聘办法,符合招聘条件(见附件1)的应聘者,请带齐相关材料于下列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1.2019年4月15日上午9:00在陕西师范大学现场报名(详见陕西师范大学网站招聘启事);
2.2019年4月17日上午9:00在四川师范大学现场报名(详见四川师范大学网站招聘启事);
3.2019年4月19日上午9:00在贵州师范大学现场报名(详见贵州师范大学网站招聘启事)
㈡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材料:①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②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报名表;3社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表,其中,国有单位在职正式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应聘者须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除外)到招聘现场提交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㈢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时间:
陕西师范大学面试考点定于4月15日14∶30进行;四川师范大学面试考点定于4月17日14∶30进行;贵州师范大学面试考点定于4月19日14∶30进行。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列为招聘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按招聘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名单。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
经确定为入围对象的考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㈣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招聘对象的进行等额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逾期未能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市人社局、汕尾人才网、汕尾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㈡报考岗位有要求聘用后一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㈢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㈣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贰万元。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60-3383663;
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0660-3390698,0660-339066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