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吉林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公告【156人】
为加快推进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优质高效发展,解决我县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市委市政府《四平市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四发[2017]4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伊发﹝2017﹞1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伊通满族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6人。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156人(具体见附件1:《伊通满族自治县2019年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2019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本科、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3日—2001年5月2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3日—2001年5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5月2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8.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与申报学科对口。
三、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08:30—11:30
报名地点:长春师范大学学工楼(原留学生公寓)101A室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
详见附件。
五、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领导带队,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大、政协、纪检委、编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现场监督指导和评价组,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招聘现场投递简历,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院系公章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7.《考生报名表》。
考生在投递简历报名时必须明确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名资格。
(三)初试筛选
招聘工作评价组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进行初试筛选。初试筛选主要围绕考生的思想品德、仪容仪表、言语表达、专业课成绩、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筛选结果现场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