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阳江阳春市教师招聘公告【357人】
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精神和《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阳办发〔2010〕8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7、2018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不限”指同时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阳春市2019年教师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已是我市在编在岗教师;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接受卫健部门处理或处理期限未超过5年的;
(4)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层次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1)中学、中职及城区小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
(2)乡镇小学(含春城、河西街道农村小学)和启智学校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偏远乡镇(永宁镇、圭岗镇、双滘镇、河朗镇和八甲镇)小学和启智学校岗位的阳春市户籍考生(含考生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籍在阳春市的),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3)幼儿园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阳春市户籍考生(含考生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籍在阳春市的),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
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或教育类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5月31日后出生)。
4.2019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形式和程序要求
(一)招聘形式
经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教师招聘统一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以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公告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6日8:30至6月11日17:30。
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考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指定报名网址,在网上填写好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
1.应届毕业生上传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可暂缓提交,但需上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户口本(有户籍限制岗位)。
2.社会人员上传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有户籍限制岗位)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报名系统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该具体培养方向。如“企业管理专业(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方向的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培养方向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如年龄、学历)。
(五)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统一采用教师类综合卷《教育综合知识》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时政知识、教育教学改革与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与职业道德。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6月14日中午12时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阳春市招聘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和户口本(有户籍限制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户口本(有户籍限制岗位)。
(3)社会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有户籍限制岗位)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按同岗位(岗位组)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测试,包括:板书、教学思路、教学设计、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组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的单位,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参加统一公开招聘的,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办法的规定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聘用人员,不得申请调动。
七、组织纪律
招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涉及与报考人员为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情况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可登陆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培训机构。
(四)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0662-7658312;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662-7715699;
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热线:400-838-9296。
九、本公告由阳春市教育局和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阳春市2019年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2.2019年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科人数明细表.xls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