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比例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时,本人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考生在网上打印的附有相片的《报名表》。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种类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由市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复审公章。
(5)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6)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7)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3.面试
(1)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授课(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2:1比例确定授课(试讲)人员。同一职位进入授课(试讲)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的,同时进入授课(试讲)。
(3)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4)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5)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授课(试讲)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7)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8)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端人社局专栏内(http://www.gzxy.gov.cn/site/xyrsj)”网站上进行公示。
4.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40% +面试成绩×60%。
(2)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成绩查询:总成绩在“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端人社局专栏内(http://www.gzxy.gov.cn/site/xyrsj)”网站上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市招聘办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市招聘办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市招聘办组织用人单位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19届毕业生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种类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的;
3.截止到2019年5月7日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4.仍在岗(含2019年已经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填报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1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6.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17.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端人社局专栏内(http://www.gzxy.gov.cn/site/xyrsj)”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凡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动及调整聘用岗位。
5.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915263(兴义市考试中心)
0859—3223676(兴义市教育局)
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236600
(七)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底部人社局专栏(http://www.gzxy.gov.cn/site/xyrsj)。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以上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上述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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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