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9年山东省诸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8名教师(含幼儿教师控制总量人员15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以学前教育及其近似专业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197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七)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证等同于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使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考察体检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考察体检资格。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山东省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实行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4月23日11:00-4月26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子栏目查看登陆网上报名窗口(http://rsj.weifang.gov.cn/rsks/wsb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4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4月23日11:00—4月26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4月23日11:00—4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子栏目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19年5月21日9:00—5月24日16:0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和《2019年山东省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内含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409室(诸城市文化路21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科)。初审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学科)。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学科)。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学科)。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诸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