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实际动手能力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学院一般会提前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5、成绩
西点教师、西餐教师、烹饪专业教师(糖艺面塑方向)岗位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分为100分,总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在总分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分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
会计专业教师岗位的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进行试讲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分别于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被录用人员凡属师范类毕业生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前;其他本次公开招聘被录用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不再聘用上岗。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138号,浙江商业技师学院院办;联系人:徐老师、季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13668。传真:0574-87114098;邮箱:syjs1234@126.com。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76728,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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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x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