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宁波象山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36人】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充实和加强师资力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和谐科学发展,2019年象山县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3日(含)以后出生。
2. 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且具有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甲及以上)证书、用PDF格式打印的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 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2019年3月13日(含)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宁波市户籍或生源(生源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以3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经高考被全国范围内重点师范院校(专指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东北师大、浙师大)全日制师范类录取的本科生,以及以上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硕专业一致),户籍、生源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截止2019年3月13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3月1日17:00至2019年3月8日17:00
应聘者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3月12日—3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宁波广播电视大学象山学院(塔山路688号,详见现场指示牌)。
3.报名需带材料:
考生填好并打印《2019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和复印件,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一张背面写上报考岗位和姓名,做准考证用),不同类别的报名者还需带其他相关材料: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证明或说明)、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甲及以上)证书、用PDF格式打印的网页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公费师范生需提供与省教育厅签署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人员: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httP:∥www.chsi.com.cn) 。
(3)留学人员: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相似相近专业报考的,需由考生提供大学所学课程表(可从本人学籍档案或大学毕业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中复印)并经县教育局审核认定。
报名者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资格审核。所有考生必须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由考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经初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通过,并向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培智学校职位和面向公费师范生的职位按1:1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6个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期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其他考试相关事项详见象山教育信息网通知、“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