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北京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33人】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是深圳市教育局批准、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所属、人大附中承办的全日制公立学校,是人大附中联合学校总校的成员校,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包含九年一贯部和高中部两个校区。为充实师资队伍,经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同意,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将于近期赴北京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3名。具体岗位参见《2019年3月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北京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可以报考,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学历不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将学历改为“本科”,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为“数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物理”,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4),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并必须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报考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5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人员。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设立“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者请提前下载《2019年3月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北京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带至报名地点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请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8:30—16:30,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就业指导中心(学十六楼)140多功能厅;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法
组织专家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预评分,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基本条件、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现场谈话询问等。根据资格审查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整理好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2,贴照片,一式两份);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时验原件);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函)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须加盖院系公章),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现场报名时验原件);
④成绩单(须加盖院系公章);
⑤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书(详见附件4);
⑥岗位要求英语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英语专业八级及以上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英语专业八级及以上证书,须现场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者托福考试95分以上成绩单(现场报名时验原件)。如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岗位要求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的,须于毕业前取得相应等级证书(成绩单),并就本人相应等级证书(成绩单)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4)。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深圳市、新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4)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4.入围面试人员面试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面试时,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公告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逾时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11:00以后。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发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拟聘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届时请拟聘人员带上三方就业协议原件),逾期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五)成绩公告
成绩公告(含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单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体检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1年内(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事业编制教师须在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大鹏新区。
用人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大鹏新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相关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历、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3月15日。
(三)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用人单位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递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同级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不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到大鹏新区人事部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七)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
http://hrss.sz.gov.cn/szksy/;
2.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http://dpxq.gov.cn。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0755-28333436、0755-283331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1.2019年3月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北京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2.2019年3月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北京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承诺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