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任教师招聘公告【30人】
杭州市天杭实验学校等16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招聘专任教师3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16家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选调、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管理(即公办教师)。各选调、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细情况详见《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3月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调招聘计划表》)。
二、选调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2019年毕业及2018年毕业未初次就业人员)
1.应届毕业研究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团(学生会)干部、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免费师范生;
3.全国重点大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专业排名前10%的本科毕业生)。
(二)在职在编教师
1.杭州市在职在编教师
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二)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三)夫妻分居;(四)随军调动;(五)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2.浙江省内具有地市级综合荣誉的优秀在职在编教师;
3.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在职在编教师(杭州市外的须具有县区级以上荣誉)。
各个岗位的具体选调、招聘范围和对象见《选调招聘计划表》。
三、选调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选调、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19届应届生暂不作要求,但招聘单位有此要求的除外)。
3.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但招聘单位有此要求的除外)。
4.身体健康, 年龄要求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5、 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选调、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