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沧州泊头职业学院招聘公告【3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编制(人员控制数)数额的通知》(沧机编办〔2018〕23号)和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沧人社字〔2018〕19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泊头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实施专科层次职业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年应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2001年3月15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5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2019年4月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泊头职业学院知行楼三楼西二室人事处(泊头市解放西路150号),联系人:刘桂勋,电话:0317-8026114,传真:0317-8197656,电子邮箱:btzyrsc@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证明(证明需载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信息)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泊头职业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5、笔试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9年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泊头职业学院人事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对于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规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2019年4月12日前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公示笔试成绩时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btzyxy.cn)一并通知。
(3)面试方式:不同岗位按不同模块进行。
①专任教师1至专任教师10岗位:
模块内容考察目的时间赋分
1说课基本能力及基本素质12分钟80分
2回答问题知识储备及通用能力3分钟20分
②专任教师11至专技教师13及声乐教师、舞蹈教师、钢琴教师岗位:
模块内容考察目的时间赋分
1说课基本能力及基本素质10分钟60分
2回答问题知识储备及通用能力3分钟20分
3技能展示专业技能5分钟20分
③职员1、职员2及专职辅导员岗位:
模块内容考察目的时间赋分
1演讲基本能力及基本素质5分钟40分
2回答问题知识储备及通用能力10分钟60分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计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和考点公示栏公布。
(4)总成绩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时间长者优先的排名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再进行加试(加试的内容及方式见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通知)。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档案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地点保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按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2019年泊头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