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发〔200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的意见》(新党办发〔2008〕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小学“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小学“双语”师资水平,使我县双语教育教学能取得更大突破,经霍城县委、人民政府同意,由县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向全县范围,按照双语教学模式一的课程设置要求,招聘122名中小学双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伊犁州户籍,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77年1月1日 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敢于主动抵制宗教对学校的渗透,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小学“双语”教育工作。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等师范教育类专业学历。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小学为本、专科及中等师范教育类专业学历;初中为本、专科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双语表达能力(含口语和书面语)。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双语水平。母语非汉语的报考人员,HSK等级标准应达到5级以上或MHK三级乙等以上,具备基本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无HSK和MHK考试等级证书的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教师岗位详见《2012年霍城县招聘中小学“双语”教师岗位表》( 2012年8月22日10:00时在霍城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xjhcxedu.com)。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费用
1.时间: 2012年8月27日 - 8月31日 。
2.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到县教育局双语办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乡镇岗位和专业,不得多报,多报无效。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母语非汉语的考生须携带5级以上HSK等级证书或三级乙等以上MHK等级证书原件,无HSK等级证书的考生须携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民考汉大中专毕业生报考时必须同时出具汉校高(初)中毕业证,大中专毕业证,并填写报名表(需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报名费55元,包括笔试、面试各项费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1门,即所有报考人员均分专业参加《2012年霍城县招聘中小学“双语”教师专业测试》。考试试卷用汉文命制,并要求采用汉文答题。笔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对汉语知识和双语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2.试卷命制:
《2012年霍城县招聘中小学“双语”教师专业测试》,笔试试卷由县教育局统一命制,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9月2日(星期日)上午10:00至12:00
考试地点:霍城县第四中学
8月31日 到教育局双语办领取准考证。
4.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加分
对参加在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期一年以上)、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我区师范类高校优秀实习支教学生、专业测试成绩加5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不予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
从9月5日起,考生可通过霍城教育信息网和教育局公示栏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