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泉州教师招聘福建经贸学校招聘公告【50人】
福建经贸学校系省属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于1979年,目前有两个校区,西湖校区位于泉州市西湖北侧,洛江校区位于泉州万虹路东侧310道,拥有经济管理系、信息科学与艺术系、理工系3个系,开设会计、商贸、粮油食品、计算机、美术、服装、交通、机械、电子电工九大类共32个专业,在校生9200多人。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从业资格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www.fjgrain.com)、福建经贸学校网站(www.fjjmxx.org)、福建经贸学校公众号(www-fjjjxx-org)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6日——2019年3月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寄送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庄老师收,同时把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邮箱,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及3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自贴一张在报名登记表上);
(2)《2019年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序号18岗还需提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缴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将报考务费80元(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汇到下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经贸学校,帐号:411758364334,开户行:中国银行泉州分行),在汇款附言上标注“岗位代码+姓名”,并且把汇款凭证复印件随报考材料一起寄送学校(可用手机银行等方式付款,凭证截图打印)。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其中试讲分数占面试总分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的40%。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9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福建经贸学校网站、福建经贸学校公众号信息。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从业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东侧310道旁(福建经贸学校)
邮编:362013
电话:0595—22797338
E-mail:fjjmxxbgs@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经贸学校和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557422(人事处)、0591-87556563(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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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经贸学校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