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泉州安溪县专项招聘中小学公办教师公告【28人】
安溪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厦、漳、泉闽南金三角西北部,现有人口108万,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63位,是中国乌龙茶(名茶)之乡、名茶铁观音发源地。为进一步推进教育优秀人才引进和领航人才培育工程,经安溪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2019年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9年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安溪县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恒兴中学在职非公办教师报名时,需向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提交恒兴中学同意报考的证明。安溪县外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其工作单位所在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根据“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以及研究生毕业专业为招聘所需类别或专业的二级学科的,可以具有的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
4.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其中,报考中学岗位的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的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必须在3月10前取得,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9届全日制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方法
(一)网络预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登录“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fjax.gov.cn/gg/index.jhtml)查看招聘通告,下载并填写《2019年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邮箱axxjyjrsg@163.com。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2019年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将以下报名材料复印件装袋密封,在袋上注明毕业学校、姓名及报考学科,邮递至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414室,邮政编码:362400)。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报名材料含:①《2019年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复印件(各一式1份)。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证书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可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19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及复印件;未正式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报到证保管单位提供的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保管单位公章,并明确系原件复印),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现场报名
1.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
(2)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福建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9年3月20日前公布于“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目)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3月23日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致广楼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请将以下材料装袋,袋上注明毕业学校、姓名、报考学科)
①《2019年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复印件(各一式1份)。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证书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可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19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及复印件;未正式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报到证保管单位提供的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保管单位公章,并明确系原件复印),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④已经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只须携带原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安排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进入考试环节,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时间
1.东北师范大学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
2.福建师范大学考试时间:2019年3月24日
(二)考试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考试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2.福建师范大学考试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1.考试形式
片断教学和现场问答。片段教学每人12分钟(准备时间40分钟);现场提问2个问题,3分钟以内。片断教学内容为为高一年必修一教材(政治:人教版;语文:人教版;数学:人教版A;英语:北师大版;物理:鲁科版;化学:苏教版;历史:岳麓版;地理:人教版;生物:人教版;体育:华师大版;音乐:人音版;美术:湖南美术版)。
2.考试成绩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片段教学成绩的70%与现场问答成绩的30%之和(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综合成绩当场公布,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有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若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资格复审
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考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如未能提供证书原件,须先提供相关证明,但最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确定:①师范类专业;②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③学历高低;④双学位(双学历)。
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任教学校。若考生总成绩出现相同的,则按照体检对象确定办法认定优先顺序依次选择。
2.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服务最低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提出辞职、解除聘用合同、调动及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学校提供住宿,其他优惠条件面谈。
(二)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公示公告”栏目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四)本次招聘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3236030。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教育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019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2019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安溪县教育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