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考一科,科目为教育类,不指定教材。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3月16日14:00—16:30教育类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中招聘计划为1-9人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公布。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详见《计划表》)。面试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专业水平及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有技能测试的岗位说课占30%、技能测试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备案的选岗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选岗工作结束后,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聘用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制教师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招聘单位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验印,不能按时提供或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信息均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3.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58659705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计划表》)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