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新教师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18—35周岁(1984年1月1日—2001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与上述条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中条件为先)。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限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
(2)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无锡籍优秀毕业生只需具备以下一项条件):①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④校级“优秀毕业生”。
(3)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4)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8届获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符合上述(1)、(2)、(3)、(4)条件之一的,需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详见《2019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醒:因笔试与无锡市区笔试同一时间进行,考生选报我区岗位后,不能再选报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隶属无锡市的其他区(县)招聘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者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笔试合格证书、面试合格成绩证明。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测试。
1.笔试(满分100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
(1)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查,专业技能考查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相应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由无锡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测试为主,考核内容: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入围人员。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四)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入围面试人员由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试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取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所有录用人员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办理录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考生未取得学位证书;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初期)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聘用合同自然终止,个人自主择业。
三、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教师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可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教师公开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0510-80580050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0-80580157
本公告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0580161
附件:
1.2019年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