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和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及《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2001-2024岗位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6、2017年未就业(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有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16年、2017年未就业(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有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④校级“优秀毕业生”。本处所称“校级”指学校(含专业所对应的院、系)。
(4)现在无锡市各公办中小学任教,且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非在编教师(以聘用合同、缴纳社保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报考2025岗位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6、2017年未就业和2018年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现在教育行政部门、残联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任教的非在编教师(以聘用合同、缴纳社保为准),有教师资格证书,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特殊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⑴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⑵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⑶参加非法组织的;⑷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详见无锡市教育网2018年无锡市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非在编教师网上报名时须备注说明现工作单位及合同起订时间、社保起缴时间。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内容详见《2018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查,专业技能考查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考查×70%。
根据考生第一阶段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同分跟进),并将结果进行公示。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造成空额的,在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笔试费90元/人,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通过笔试考核的应聘者携带相关材料到锡山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复查,逾期未将材料送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及安排在锡山教育信息网公告)。
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送审材料须依次整理好)。
(1)《2018年无锡市锡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已参加教师资格证理论考试的合格证明)、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簿,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获得国(境)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材料。
(2)2016、2017届毕业生除第(1)类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3)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编外教师除第(1)类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书、与聘用学校签订的合同(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一年及以上)、社保缴纳凭证等。
(4)拟取得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或参加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面试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认定国考试点省份申报者提供)或各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教育学或者心理学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国考未试点省份申报者提供)。
(5)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