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沙县教育局专项招聘专任教师公告【24人】
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沙政〔2018〕127号)的通知精神和中共沙县县委组织部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印发《沙县2019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沙人社〔2018〕187号)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专项招聘专任教师(剩余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剩余岗位)
县高中专任教师11名,县城区中学初中专任教师9名,城区小学专任教师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招聘当日)。
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须在2019年9月30日
前取得(往届生应在招聘当日前取得)。具体详见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教育局)(网址:http://www.fjsx.gov.cn/wzq/bmwz/jyj/)《沙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剩余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
2019年1月31日至2月12日期间填写《沙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上交沙县教育局人事股或发至人事股邮箱sxjyrsg@163.com。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
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2019年6-8月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同一招聘岗位若涉及不同用人单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自行公开选择确定岗位。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者应随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者,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填写上交《沙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2.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十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否则,其人事档案十年内不予转递。若被聘用人员单方面违约解聘的,其人事档案也必须达到服务期满十年后,方可转递。
3.优惠政策与标准按《沙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沙政〔2018〕127号)执行。
监督电话:0598-5831115(中共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0598-5822021(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8-5855809(沙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附件:2019年沙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剩余岗位信息表.xlsx
沙县教育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