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教育局考核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公告【58名】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解决城区部分学校学科教师短缺的问题,确保城区中小学校师资需求,经研究,决定向乡镇中小学校考核选聘部分学科教师。特制定考核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学校、学科名额
(一)选聘中学学科名额22名
1.金沙中学2名:数学1名(沙县五中)、物理1名(沙县五中);
2.沙县三中4名:语文1名、英语1名、政治1名、体育1名;
3.沙县六中(含一中初中部)8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2名(一中初中部1名)、政治1名、历史1名;
4.城南中学8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1名、体育1名、音乐1名。
(二)选聘小学学科名额36名
1.实验小学1名:语文1名;
2.城一小学4名:语文1名、数学1名、体育1名、音乐1名;
3.城三小学1名:语文1名;
4.金沙第二小学14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2名;
5.三官堂小学5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
6.凤岗中心小学8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1名、音乐1名;
7.生态新城小学3名:语文3名。
二、选聘范围
(一)初中
1.语文3名:面向高桥中学1名、高砂中学1名、南阳中学1名;
2.数学5名:面向沙县五中1名、高桥中学1名、富口中学1名、南阳中学1名、大洛中学1名;
3.英语4名:面向富口中学1名、高砂中学1名、南阳中学1名、大洛中学1名;
4.物理4名:面向沙县五中1名、富口中学1名(一中初中部)、高砂中学1名、郑湖中学1名;
5.政治2名:面向沙县二中1名、大洛中学1名;
6.历史1名:面向大洛中学1名;
7.体育2名:面向沙县二中1名、高砂中学1名;
8.音乐1名:面向沙县二中1名。
(二)小学
1.语文14名:面向青纸小学3名(支教优先)、夏一中心小学1名、夏二中心小学3名(支教优先)、高桥中心小学1名、高砂中心小学1名、青州中心小学1名、南阳中心小学1名、郑湖中心小学1名、大洛中心小学1名、湖源中心学校1名;
2.数学9名:面向夏一中心小学1名、夏二中心小学1名、富口中心小学1名、高砂中心小学1名、涌溪中心小学1名、南阳中心小学1名、郑湖中心小学1名、大洛中心小学1名、湖源中心学校1名;
3.英语5名:面向青纸小学1名、夏一中心小学1名、高桥中心小学1名、富口中心小学1名、涌溪中心小学1名;
4.体育3名:面向虬二中心小学1名、夏一中心小学1名、南霞中心小学1名。
5.音乐3名:面向高桥中心小学1名、富口中心小学1名、、南阳中心小学1名;
6.美术2名:青纸小学1名、虬二中心小学1名。
三、考核选聘对象和条件
现在编在岗的农村学校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参加申请选聘。
(一)师德表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未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和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种情形。
(二)教学成绩要求:符合《关于加强2018年中考质量管理问题的会议纪要》(〔2018〕6号)和《关于印发沙县2017—2018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质量考评方案(试行)的通知》(沙教〔2017〕147号)文件规定要求。
(三)学历要求:申请选聘中学教师岗位学历必须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申请选聘小学教师岗位学历必须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申请选聘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为选聘学科本专业。
(四)任教学科:申请选聘学科应为本学年担任教学任务的学科。
(五)年龄要求:男教师年龄52周岁以下(即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教师年龄47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选聘办法
从农村学校考核选聘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在符合选聘条件的前提下实行“量化计分评比”和“片断教学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计分标准:
1.农村工作年限:从本人任教当年起计算,每在农村工作满一年计1分。
2.年度考核:任教以来年度考核每获优秀等次1次计2分。
3.班主任工作年限(含视同班主任):任教以来每满一年计1分。
4.表彰获奖:任教以来,获得的综合表彰奖,受过多次表彰的只计最高得分3次。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先进)班主任、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先进)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等。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乡(镇)2分、校级1分。
5.教育科研:⑴任教以来,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多项多次只计最高得分3次。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含论文、科研报告、论著),校级汇编每篇0.5分;县级汇编每篇1分;市级汇编每篇1.5分;省级汇编每篇2分;CN刊物每篇2.5分。⑵主持完成校级以上(县级以上作为核心成员的须在前三名)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多项多次只计最高得分3次。国家级2.5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6.赛课(含教学比武)获奖:任教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赛课活动,不含课件、教案、教学录像等参赛获奖。获得多项多次表彰的只计最高得分3次。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5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
7.困难照顾:(1)父母、配偶、子女居住城区且有一方长期患癌症、瘫痪、脑中风后遗症、尿毒症等四类重病,需要护理照顾的计5分;(2)本人属独生子女,父母在城区居住且一方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的计5分;(3)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一方在县外且长达10年及以上)或丧偶独自照顾子女的计3分;(4)夫妻双方都在农村学校工作的,其中一方可计3分。
8.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优先选聘。
9.夫妻双方都在郑湖乡、湖源乡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或有一方在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满20年的,优先选聘。
(二)片断教学面试:(时间另定)
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予选聘。
五、选聘程序
(一)符合参加考核选聘条件的人员首先向任教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学校按下达的选聘学科及人数,组织审核、量化计分;经学校审核、量化符合考核选聘条件的人员,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的选聘人员,并在学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对各校推荐的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计分评选,根据各校推荐的选聘人员的得分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面试人员,得分相同者,依次以教龄长、工龄长、专业技术职务高、年龄大者优先。
(三)对确定拟面试人员进行片断教学面试,面试合格后即确定为正式选聘人员。
(四)正式选聘人员先确定沙县城关第一小学教师名额人选,再按志愿选择学校,若按志愿选聘名额不满或超过的,则由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安排;若不服从调剂安排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拟选聘人员确定后在沙县教育公开栏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材料报送
各校符合考核选聘条件人员,由学校统一将《2018年沙县考核选聘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申请表》、《考核选聘缺科教师量化计分评比汇总表》(见附件2、3),推荐的选聘人员基本条件证件(个人家庭特殊困难的需提供困难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和计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8年8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其中《考核选聘缺科教师量化计分评比汇总表》电子版需用U盘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
(一)各农村学校要认真学习选聘文件,领会精神,掌握政策和办法,熟悉程序和步骤。并通过学校专栏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让每位教师准确把握考核选聘政策,掌握考核选聘的程序、时间和办法。
(二)各农村学校必须认真审核申请考核选聘教师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申请考核选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各申请考核选聘教师不得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选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八、组织机构
(一)成立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县政协社会文史办等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对考核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监督电话:5855822。
附件下载>>>1-3.docx
1.沙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沙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考核选聘缺科教师量化计分评比汇总表
沙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