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深圳市光明区招聘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校长公告【1名】
光明区是深圳市广深港经济主轴上的节点、深圳面向珠三角腹地的桥头堡和重要门户,区位条件优越。近年来,光明区教育以“幸福校园、幸福班级、幸福课堂、幸福团队”建设为重点,不断满足师生多样化教育需求,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光明教育优质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校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校长1名
学校简介:新开办的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总建筑面积约9.1万平方米,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132个班,其中:初中48班,提供初中学位2400个;小学84个班,提供小学学位3780个。
二、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有关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职位资格条件(需同时具备):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2月11日以后出生),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8年2月1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教师(副高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以下荣誉之一:(1)享受国家特殊津贴;(2)全国优秀校长、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3)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校长、优秀校长、名教师;(4)省级以上“百千万工程”教育专家、名校长培养对象;(5)省特级教师;
4.地级市以上公办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现任正、副校长(副校长需任职满3年及以上)。
上述所有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2月1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职位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人事关系调入光明区并办理聘用聘任手续,享受光明区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住房待遇。参照《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住房保障办法》,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房、未领取过人才租房补贴的,可免租金租住不超过120平方米公租房3年。
(三)配偶工作。根据配偶原就业情况、职业身份等按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统筹协调,优先促进就业。
(四)人才补助。根据认定的人才标准类别,分别给予80-300万元人民币的人才补助(符合多项标准的取最高一项)。
五、工作年限要求
按照深圳市引进紧缺人才有关规定,聘用后需在本区工作满10年。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2.自荐报名;
3.资格审查;
4.履职评价(占总成绩的40%)。履职评价由评审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履职报告》及相关材料,以及应聘者现场述职、回答评审小组提问等,对应聘者的现实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评分。履职评价评分时间另行通知;